(普羅列塔網正式宣佈退休咁濟)
事緣:早前浸會大學外判酒樓聯福樓結束營業,承辦商拖欠近二十位員工逾八十萬元遣散費,於是工友聯同工會向校方施壓,希望在聯福樓的招標按金裡面賠錢給工人,豈料校方高層諸多阻撓及藉口,昨日工友們到立法會門外抗議。
細閱文章後,有些說話想說及經驗想分享:
大學成日都話自己「在明明德」,其實大家心知校方講得呢 d 說話其實都唔係好道德 (黃子華語)
校方自己有冇安守本份先?
我的意思是
1./ 最起碼,有冇平時監實條數,唔係外判就可以卸責架o麻;如果有睇實,點解依家搞到咁?
筆者最基本o既觀察係,校方以至好多政府部門及私人機構,無論係膳食服務定係清潔、保安管理,都經常採用外判制,一來價低者得,可以減少開支及行政負擔,二來有事o既時候隔多一重,可以推卸責任。
2./ 到依家出左事,校方反對工友的建議之後,有冇俾一個合理的方案去解決工友當下危險的處境先?定係睇住 d 工友死?
3./ 校方o既諗法,以及一般局外人都會話「去勞工處咪得囉,你地成班人搞屎棍o者」。對唔住,唔好成日覺得勞工處就係幫工友呢邊,佢目的係調停勞資雙方o既糾紛,而且好多時都係偏幫資方架喇,你細心睇下面篇文,其實連勞工處都支持老闆拖糧。到最尾如果老闆真係一個仙都唔俾,勞工處只係不斷勸籲、出信俾資方,搞到幾個月之後先至會到法庭(勞資審裁處),而呢幾個月o既時間足以消磨工友的意志,你估呢幾個月工友唔洗搵食咩,但係老闆就可以細水流長咁拖到你冇心力同佢鬥。而同樣的不了了之的經歷亦經常在建築行業入面發生,三判、四判o個 d 都會成日走數,愈判得多層問題就愈見嚴重。
4./ 請你睜開你的 C 眼睇下個現實吧
老闆拖糧搵埋 d 大隻佬迫你簽字,唔簽就係一個仙都冇
完完全全將勞資關係o既矛盾展現出黎, 呢個先係社會o既真象
呢 d 活生生o既見證我唔覺得係"Mutually benefitual "或者電視廣告所講o既 VV 雙贏
5./ 文章還帶我們認清事實,指出《蘋果日報》專門將一切店舖倒閉都怪罪到工資提升,尤其在最低工資成立之後抹黑就更嚴重,大家閱讀主流媒體時定必提防提防!
6./ 以後或者會有後續行動及報導,密切留意!
你外判,我捐款:記浸大聯福樓欠薪
假如你走進百佳買生果,甫進門劈頭就看見大大個籌款宣傳:為解決百佳員工的欠薪問題,李嘉誠邀請你慷慨捐輸代支欠薪,好讓他發揚「香港仁愛香港」的精神——你會有甚麼反應?
「黐線,你唔出糧我點解要代你出糧?仲要我出完錢你拎去扮慈善?」一般人應該都覺得荒謬,不過浸會大學校長陳新滋似乎不在一般人之列。昨日(七月十一日)早上,他向全校師生廣發電郵,要求眾人為剛結業的大學外判酒樓聯福樓支付八十萬元欠薪,「發揚浸大的關愛傳統」云云。
令有責變無責,卸責變關愛的神奇咒語,叫外判。
財務長:「我覺得同工會見面無價值喎」
浸大聯福樓外判予潤時國際有限公司(下稱潤時)營運,已經有十多年。直至今年六月下旬,不獲續約的潤時將聯福樓結束營業,同時拖欠近二十位員工逾八十萬元遣散費、假日補薪和強積金供款。對於這個沒有履行合約承諾以至法律責任的外判承辦商,浸大校方不聞不問,把監督義務置諸腦後,甚至在潤時明顯違反合約之後仍將半數按金回贈。
相比潤時受到的寬容厚待,受害工友面對校方只能嚐到一次又一次閉門羹。要求會面,校方不睬;要求公開帳目,校方不理。這不是個別事件,而是慣例,去年大家樂扣飯鐘錢的醜聞鬧得沸沸揚揚之際,全港所有大專院校都願意與工會商討外判飯堂的工人待遇,惟獨浸大門關緊閉,處理校園外判合約事宜的財務長孫百千甚至放言「我覺得同工會見面無價值喎」。
七月七日,工友前往浸大財務處要求與校方會面,孫百千一收到消息旋即從後門逃離現場,並派出大批保安員阻止工友進入。助理財務長林炳華採取拖字訣,一時說要等待上司批准核數,一時說潤時老闆尚未回港,總之就是拒絕給予一個與工友會面談判的實際日子。
距離聯福樓六月廿八日結業,至今已相隔兩個星期,對手停口停的工友而言是一段難熬的漫長日子。然而浸大是不是窮得沒錢解決工友燃眉之急?也不見得,校方高層私自扣起了剩下的一半按金,聲稱用來支付潤時未償清的水電雜費——由於帳目從不公開,孰真孰假見仁見智——所以一毛錢也不會交給工友。校方賴死不付帳,於是就向師生校友的荷包開刀了。
助理財務長:「盤數好健康!」
浸大也有它不付帳的「理由」。校長陳新滋在公開信裡宣稱「大學的所有資金,無論是公帑或非公帑,都應用於教學、研究和學生服務方面;所以,如果大學使用本身資金補貼外判商,必會影響大學的教研和服務,對教職員和同學都不公平」。
這種所謂的「理由」耐人尋味。難道校園膳食不算學生服務?難道要教職員和同學捐錢代外判商支付欠薪就叫公平?更核心的問題是,浸大對外判商的過失有沒有責任?若有責任的話,浸大為欠薪付錢不僅不是浪費公帑,而是必須承擔的義務。在這一點上面,至少浸大不敢不承認它身負監管外判商的責任,林炳華就曾對工友堅稱「學校一直都有監管聯福盤數,盤數好健康!」
很好,你坦承校方有監管的責任就行了。只是「盤數好健康」卻不啻天方夜譚——要是那麼健康,為何欠薪八十萬?要是那麼健康,陳新滋為何現在又說潤時欠下大筆水電雜費?林君你把你上司說話當放屁麼?
校方高層前言不對後語,足證他們平素對外判商的監管有多兒戲。看在工友眼中,高層根本大有刻意對潤時放軟手腳的嫌疑。點心部的鍾師傅說,每次手握外判監督最高決策權的財務長孫百千到聯福樓吃香喝辣,潤時老闆例必露骨巴結,「孫百千落親嚟都好似皇帝出巡咁,食乜都又要靚又要多!仲要走埋入嚟廚房嗌『呢籠蝦餃係孫財長架!要執靚架!』」
若要珍惜公帑,打從一開始不要監管失職釀成欠薪破局,又或者,乾脆開除尸位素餐的失職高層。
強積金失蹤,警察不執法
浸大高層有沒有收受外判商利益,有沒有故意鬆懈監察,姑且存而不論,然而潤時無法無天的程度可謂盲的也瞧得見。聯福樓財政不穩向來如是,鍾師傅指酒樓拖欠食材供應商的帳單可長達八個月,為了賺錢應急,點心價格上落刺激過坐過山車,像灌湯餃的價錢就在短期內由6.8元加至23元,馬拉糕則由3.8元加至16元,倘若茶客一時適應不來,不知就裡即淪為羊牯任由宰割。
取巧歸取巧,到此為止的技倆還是合法的。多位資深聯福樓工友均指老闆一直要求他們以薪代假,把每月四日的法定勞工假改為三日,剩下的一日以工資補償。這種做法違反了《僱傭條例》,竟然行之有年暢通無阻,浸大從未理會。更明顯的犯法是剋扣強積金供款,何先生入職九個月,查核自己的強積金戶口紀錄,發現去年十二月,以及今年三、四、五月都沒有存入僱主供款,換言之工作期間幾乎有一半應得供款都被潤時騙走了。
騙局的壓軸高潮當然在結業時降臨。根據另一位點心師傅榮哥觀察,平日待在聯福樓悠閑翻報紙的老闆張國良在結業前半個月突然不見影蹤,到了六月廿八日,聯福樓比合約所訂的自行提前一天結業(原訂六月廿九日結業),藉此剋扣了員工一天薪金。更絕的是在場招呼工友的不是老闆,而是老闆的親信和他們找來的三名陌生彪形大漢。在三名筋肉人的吆喝下,工友被要求簽名同意一份標明「惟遣散費與假日薪金需時核實,本公司已與政府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聯絡,此兩項目將於兩星期內與勞工處共同相(按:別字,應作『商』)討解決方案」——翻譯成人類聽得懂的語言,就是老子現在不會給你遣散費和假日補薪,你要吵就找勞工處吵,兩星期後有沒有著落各安天命,跟老子無關。不簽?行,你連六月薪金也拿不到!
各位看倌閱讀這段文字已是事發兩星期之後,事實證明欠薪仍然是欠薪。無論如何,工友們絲毫不笨,即場看穿那是沒有承諾的承諾,儘管三名筋肉人威嚇曰「爭幾多錢啫!夠你買到樓咩?!」,工友們還是拒不簽字,報警去也。可是警察到場後非但幫不了工友,反倒以「私人意見」游說他們低頭簽署,因為老闆既已失蹤,當下不簽字有機會白白由得老闆把他們的六月薪金一併夾帶私逃,屆時要追數亦不容易。連國家機器也不提供協助,工友只得無奈屈服。
夾帶私逃的奸商,諉過自肥的官僚
既然夾帶私逃,那麼聯福樓是否經營艱困蝕到入肉,可憐地做不下去才出此下策?自從最低工資出爐,這成了眾多無良僱主的遁辭,《蘋果日報》甚至炮製名為「最低工資惹的禍」專輯,三不五時把一切店舖倒閉都怪罪到工資提升身上。不過,將這套想像投射在聯福樓卻是大錯特錯。大學外判飯堂通常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大學收取的舖租遠比市價便宜,加上校方時有提供裝修補貼,經營的風險遠比外間飲食業為低。聯福樓也不例外,加上浸大位於市區,除了校內生意外還有不少外人光顧,利潤就更有保障。
以上不是憑空臆測,潤時有主動向浸大投標續約這個行動本身,已證明它的老闆並不懷疑聯福樓有利可圖。再者,縱使潤時既欠工友薪金又欠浸大雜費,它至今仍然沒有半點申請破產的意欲。比較合乎事實的推理,應該是潤時收到不中標的消息之後決定一不做二不休,趁著結業大捲一票揚長而去。它不是付不起欠薪,只是不想付而已。
至此,我們不得不問:浸大是不能監管外判商,抑或是不想監管?潤時惡辣至斯,十多年來在校方官僚眼中竟是無問題、很健康,但明明他們是最清楚亦最有權查問潤時行徑的。如果校方官僚未盡監管之責,那又是不是外判制本身即屬他們推卸責任的工具,好讓他們出事時大嚷「不關大學事,不應用大學資金補貼外判商」?
以外判制在大學當中分割出裡和外,大學和非大學,師生和閑雜人等,本身正是對校園社群最大的撕裂。一旦這個撕裂成為校方官僚掠奪他人捐款一面貓哭老鼠一面事不關己穩袋人工的漏洞,他們本質上和飽食遠颺的外判商有何分別?
外判工友不是校園二等公民。浸大官僚為自己積孽承受報應的時候到了,有過償過,欠薪還錢,不容推卸責任!
(原文見心湖淬筆)
補記:
浸大同學與校友已成立「浸大外判監察」,與工友共同關注校園外判事宜。就今次欠薪事件,工會和浸大外判監察即將推出網上聯署撐工友,連串行動和報導連續有來,敬請密切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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